近日,深圳市消委會發佈《深圳市信息消費滿意度調查分析報告》,其中最讓消費者不滿的是各運營商制定的“套餐流量剩餘部分按月清零,超出部分另收費”的套餐方案。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消委會同時向運營商隔空喊話,稱其為“霸王條款”。針對此事,廣東省通信管理局將於4月1日約運營商談手機流量套餐問題。(3月27日《南方都市報》)
  有關手機“流量清零”的話題始終爭論不斷。運行商與消費者之間也始終是公婆一方,各說各的理,各爭各的利。不過在面對相對處於壟斷地位的電信運營商時,消費者真的很難與其抗衡,再缺少有關部門出來力挺,消費者也只能落得一個被動遵從的份了。
  此次廣東省通信管理局出面約談運營商無疑給了數億手機用戶一線希望,有一種終於找到了“組織”的感覺。雖然我們還無法預料最終結果將是如何,但是這種替消費者出頭,為群眾爭利的做法顯然是值得肯定並具有積極意義的。
  長時間來,電信運營商一直靠著自己的壟斷地位,凌駕於消費者之上,不僅僅是流量清零,還有套餐餘額不退、贈送的服務項目到期後未經機主同意即延續服務並扣費等霸王條款,都在以各種方式侵害著消費者的利益。雖然消費者也都對“霸王條款”痛恨,但更多時候,消費者以個人形式面對集體商家,本身就存在心理上的弱勢,再加上維權成本過高,精力有限,往往不得不忍氣吞聲。即便成為“霸王條款”的受害者,也因為得不償失而作罷。
  破除壟斷最好的辦法就是引入市場競爭,但是由於成本高、收效慢等各種原因民營資本往往也很難進入電信業,尤其是基礎通話部分始終沒能對民營資本開放,從而也增加了三大電信運營商敢於施用霸王條款的底氣。
  當市場無法進行自我糾正,消費者的自我維權能力又不足時,就需要行政執法部門的介入,因為這不僅僅是在維護消費者的利益,也是在捍衛法律的尊嚴和政府部門的權威。這裡一方面需要執法部門敢於放開更大的市場空間充分引入競爭,為消費者增加與運營商博弈的籌碼,逐步清除霸王條款滋生的土壤。另一方面更需要政府部門敢於執法、嚴於執法,善於執法,充分利用《反壟斷法》的規定,對行業服務進行嚴格監管,保護好消費者的合法利益。
  文/刁志超  (原標題:流量清零:運行商有霸氣,執法者更要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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